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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59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来源:欧宝体育棋牌    发布时间:2024-03-03 18:47:38

概述Overview

  ●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4日披露了《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 229.3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上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 2024年3月 2日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3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84,8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16%,最高成交价为 22.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0,000,211.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1日、2023年 11月 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64)。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84,8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16%,最高成交价为 22.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0,000,211.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6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8,583,69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6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4,291,84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 2月 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93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8,754,487.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26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71,8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元/股(含),具体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6元/股,成交总金额2,543,2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8.00元/股(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1月 20 日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51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8.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成交总额为3,791.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132,447股,回购总金额为 247,849,824.5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15%,平均成交价为 34.7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5.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9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已达到目前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4,6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7%,最高成交价为 3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38,959,312.00元。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3-024)、2023年6月3日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896,7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2,991,728.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21.5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2,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最高成交价为21.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500,839元(不含交易费用)。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45,0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2%,最高成交价为1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64,246.30元(成交总额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06,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5%,最高成交价格为3.8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19,9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5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以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的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0元/股,最低价为12.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7,3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相符。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26%,最高成交价为 20.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723,2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3年 8月 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18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93,6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最高成交价 18.28元/股,最低成交价 13.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109,719.78元(不含交易费用)。